自国务院安委会部署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以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迅速响应,全面推进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落地见效。8月18日,记者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获悉,去年以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指导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745件,累计发放奖励资金5.8万元,积极构筑安全生产领域防线。
今年4月,银川市金凤区宁丰制氧厂员工在执行运输任务途中发现,公司停车场东北角方向空地处,3名清洁工正在清除杂草。由于杂草量大,清洁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点燃了停车场外围杂草。该员工当即停车,并迅速将隐患情况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公司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紧急用灭火器扑灭火灾,及时消除这一安全隐患。按照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对该员工给予3000元的现金奖励。
今年,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建设的通知》,明确重点行业领域6月底前、其他行业领域12月底前建立并实施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全力破解部分企业尚未建立机制或有机制不运行、员工知晓度参与度低、奖励未实际兑现等问题,严防企业“纸面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内部循环”、落实不到一线员工等问题。
同时,交通运输行业以推动社会群众举报和企业一线员工内部报告事故隐患为着力点,持续细化有奖举报有关制度。今年5月,宁夏昊兴运输有限公司员工发现该公司车辆运行线路存在安全风险,第一时间向公司进行报告并提出了合理化管控建议,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对该员工给予200元的现金奖励。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推行,激发了企业从业人员主动报告隐患的积极性,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同时,改变了以往“处罚为主”的管理模式,推动安全管理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预防”。(记者 赵磊)